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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交易逃税引发争议

   近日,全国首例个人利用B2C网站交易逃税案一审判决被告逃税,引发了网上交易缴税之争。一种观点认为,网上买卖也应纳入税收范围,否则网上交易将成“逃税”避风港。


  今年7月,全国首例个人利用B2C网站交易逃税案一审判决,被告张黎因偷逃税款,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。这是全国首例网上交易逃税案,从而引发网上交易缴税之争。有人士提出,电子商务交易的空间正以难以想像的速度扩容,网络店铺的消费额也越来越大,应该尽快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税收法则。法律界人士认为,如果超过一定额度就应缴税,但基于其对社会就业的贡献,应适当予以减免。据悉,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对电子商务采取了积极鼓励和政策扶持的方针。据悉,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单位主办的“网上开店税收问题”讨论会将有望于下周召开,计划形成相应的建议性文件,提交有关部门。

转自:扬子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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